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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所属栏目:临时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浏览次数:166次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2-04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各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6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于2022年7月18日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0,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6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陈庆堂、郑坤、林家兴、曾丽莉、陈庆昌、陈加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6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陈庆堂、郑坤、林家兴、曾丽莉、陈庆昌、陈加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6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购买、过户、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陈庆堂、郑坤、林家兴、曾丽莉、陈庆昌、陈加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7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6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