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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所属栏目:临时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321次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43,535.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9,413,274.39元,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941,327.4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62,471,946.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3,598,591.96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6,070,538.91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公司当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2021年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何修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为公司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相关自然人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为稳定并发展与供应商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公司饲料原材料采购赊销相关问题,从而实现供应商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在风险控制上,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向厦门夏商粮食发展有限公司连续交易不确定数量的饲料原料产品并拟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连带履约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能够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二和十四等九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