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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8: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所属栏目:临时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7 浏览次数:932次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99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8年10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10月26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拟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三期)”实施主体和地点作部分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基于对自身经营以及销售布局情况的分析,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降低投资风险而做出的选择,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合理布局。同时,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无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邹见华、唐正文等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邹见华、唐正文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数量合计125,000股,回购价格为5.32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激励对象邹见华、唐正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邹见华、唐正文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0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