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1.04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0.98元/股 ● 天马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8年6月14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发行了3.05亿元可转债,转股价格11.04元/股;可转债于2018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天马转债”,债券代码“113507”。 2018年6 月,公司实施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需调整转股价格。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2、公司拟向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6月13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1.04元/股,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65元,计算调整后转股价P1=10.9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天马转债转股价自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即2018年6月14日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