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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60366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的公告
所属栏目:临时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8 浏览次数:1148次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46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2018525日至2018925日、2018528日至2018831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日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分别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受托方

资金来源

产品

名称

产品

类型

认购

金额

(万元)

起息日

到息日

期限(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1

民生银行

自有资金

GS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业务(2018486期)

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3,000

2018525

2018925

124

5.30

2

厦门银行

自有资金

厦门银行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型

理财产品

3,000

2018528

2018831

95

详见

附注

 

附注:挂钩标的人民币3个月SHIBOR”小于或等于15%,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900%;挂钩标的人民币3个月SHIBOR”大于15%,产品年化收益率为1.460%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参见 2018 4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次进行的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

GS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业务(2018486期)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为124天,起止日期为2018525日至2018925日,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5.30%。厦门银行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理财期限为95天,起止日期为 2018528日至2018831日,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挂钩标的人民币3个月SHIBOR”小于或等于15%,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900%;挂钩标的人民币3个月SHIBOR”大于15%,产品年化收益率为1.460%

以上产品收益率已扣除托管费、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预计收益(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等。

(二)产品风险

1、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国家宏观经济、市场相关政策发生巨大变化以及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可能导致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无法正常进行,以及产生赎回违约的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能够提供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之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中心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4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存续期内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为人民币6,000 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