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6号文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5,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1元。截至2017年1月1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13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8,269,1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860,9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17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21,633.73 万元。
(2)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468.84 万元。
综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9,102.5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3年12月1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35001618107059778899-0003 活期账户 0.00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 43060154740003819 活期账户 0.00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 14020401292601174337 活期账户 0.00 已销户 合 计 / / 0.00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出,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余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9,086.09万元,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102.5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16.48万元,差额全部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3、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7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21,633.73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马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