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天马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天马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07”。
本次共发行3.05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5万张(30.50万手),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 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4月17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类别 配售数量(手) 配售金额(元)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 87,843 87,843,000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 10,546 10,546,000 合计 98,389 98,389,000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4月19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类别 |
缴款认购数量 (手) |
缴款认购金额 (元) |
放弃认购数量 (手) |
放弃认购金额 (元) |
网上 社会公众投资者 |
195,904 |
195,904,000 |
10,707 |
10,707,000 |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团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10,707手,包销金额为10,707,000元,包销比例为3.51%。
2018年4月23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并划拨至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果汇总 类别 缴款认购数量 (手) 缴款认购金额 (元) 放弃认购数量 (手) 放弃认购金额 (元) 原有限售条件 股东 87,843 87,843,000 - - 原无限售条件 股东 10,546 10,546,000 - - 网上社会公众 投资者 195,904 195,904,000 10,707 10,707,000 主承销商包销 10,707 10,707,000 - - 合计 305,000 305,000,000
五、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219622、021-23219496、021-63608036
发行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