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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603668:天马科技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所属栏目:临时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2 浏览次数:1451次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7-05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稳定并发展与客户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从而实现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饲料”)拟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

一、通过银行授信并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及天马饲料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以卖方(即公司或天马饲料)与买方(即客户)签订的稳定的购货记录为基础,在公司或天马饲料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条件下,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

公司及天马饲料通过广发银行福州分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授信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天马饲料将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签署授信相关合同,该额度有效期自批复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符合如下条件并以信贷结算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具体情况以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1、被担保人(借款人)征信须有6期及6期以上征信记录;

2、被担保人(借款人)经营实体或借款企业与公司存在购销记录;

3、被担保人(借款人)为公司下游经销商及直销户;

4、被担保人(借款人)提供反映主营业务收入的近半年银行流水;

5、被担保人(借款人)在该行业从业年限满3年;

6、被担保人(借款人)经营实体在福州市辖内;

7、被担保人(借款人)同意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须有一套自有产权房产,可以是商品住房、商业用房、自建房和经济适用房);

8、被担保人(借款人)经营实体不得为公司及天马饲料的关联方;

9、被担保人(借款人)为自然人的,需为已婚人士;

10、其他条件均按照信贷标准政策执行。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天马饲料、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授信相关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20178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马饲料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关系的拓展维护。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天马饲料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天马饲料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并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通过银行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将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保障。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马饲料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天马科技及天马饲料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以及客户关系的拓展与维护,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且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海通证券对天马科技及天马饲料拟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事项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821日,公司对全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15,991,158.07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5.28%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